崩山毁林,是为建财神庙,山脚下一座,半山腰一座,各有其主,当地官员称是“信仰自由”。如此怪事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著名旅游景点帽儿山。更令人吃惊的是,两座财神庙均没有任何审批手续……(10月8日《法制日报》)
宪法保护个人信仰自由,但这并不意味着,有人可以为了自己信仰财神爷的自由而践踏国家法律,公然毁坏山林。
这两座财神庙的“户主”,一个是当地镇政府,一个是东北林业大学。镇政府工作人员理应是坚定的无神论者,其从何时开始“不问苍生问鬼神”,信仰财神爷了?东北林业大学最大的信仰应该是科学与学术,岂能改弦更张,信奉财神?
镇政府与大学“齐供”财神庙,也不难理解。一来,当地山清水秀,拥有良好的度假资源,特别是近些年来漂流生意开张之后游客如织,建一座财神庙,烧香、拜佛、求签一条龙下来,收入想必可观。
二来,这也是信仰缺失的表现。镇政府不积极参与造林,林业大学不积极保护林木,反而公然毁林,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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